林冠英周玉清彭丽君案件 展延至8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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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前首席部长林冠英索贿案,将展延至8月8日过堂。

此前林冠英被控利用其职位为妻子周玉清的公司索贿,及商人彭丽君涉嫌串谋的案件,案件目前尚待转交至槟城高庭审理。

《东方日报》报道,此案于周五(27日)在反贪会特别法庭过堂,被告彭丽君由代表律师A鲁本出庭,后者也代表林冠英和周玉清处理案件过堂。

A鲁本向法庭表示,相关文件已在5月19日入禀槟城高庭并要求转移至高庭审理,此申请将于6月2日在高庭聆审。

控方阿鲁斯向法庭表示,已接获案件申请转交高庭的申请,控方将在5月30日向法庭提呈回应,高庭也将在7月杪聆听移交高庭的申请。

法官祖哈兹米询及这二项申请移交高庭的申请,是否是同期审理申请,控辩双方亦表示会申请一起听审。

阿鲁斯向法庭申请将案件展延至8月过堂,而辩方律师也对此同意,使法官祖哈兹米最终决定案件将于8月8日过堂。

林冠英彭丽君若罪成最高可判20年监禁

相关案件是于2020年8月11日在北海反贪会特别法庭提控,3人均否认有罪,并各以5万令吉保外候审。

控状指出,当时身为槟州首席部长于槟州发展机构主席的林冠英,于2013年8月19日至2016年3月3日期间,滥用职权索取37万2009令吉,并通过Excel Property管理及顾问公司给予夫人周玉清,作为确保Magnificent Emblem有限公司献议的价值1161万令吉威中柔府及威南峇都加湾劳工村计划取得征求建议书,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23(1)条文。

而彭丽君被控与林冠英串谋,抵触抵触反贪会法令28(1)(c)条文。两人若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监禁,以及罚款至少5倍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周玉清面临3项控状

另外,周玉清则面临3项控状,指她于2013年10月7日及2014年8月4日在马六甲一家银行涉嫌洗黑钱,收取Excel Property管理及顾问公司8万7009令吉非法活动收益,抵触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4(1)(a)条文,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周玉清也分别在2014年9月3日及2015年8月11日,以及2015年9月4日及2016年3月6日,涉及收取该公司18万令吉,及10万5000令吉的非法活动收益,触犯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4(1)(b)条文,罪成可被监禁不超过15年、罚款不低过收益的5倍或500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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