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挑战主控官委任程序  罗斯玛申请撤销控讼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前首相夫人罗斯玛再次入禀高庭,挑战哥巴斯里南的主控官委任程序,高庭择定6月30日聆听其申请。

据当今大马报道,吉隆坡高庭原定7月7日宣判砂校太阳能合约电供弊案的判决,但罗斯玛以委任有问题为由,要求法庭裁决此案控讼无效,此前向高庭、上诉庭和联邦法院的上诉申请皆被驳回。

罗斯玛是在6月24日入禀法庭,提出新的申请,并委托Messrs Akberdin & Co律师楼处理,并将总检察长、马来西亚政府及哥巴斯里南列为本案的答辩方。

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委任哥巴斯里南为副检察司的三封法定任命书是不合法的,日期分别是2020年7月8日、2021年5月21日、2021年5月11日。

要求三次任命无效

罗斯玛要求法庭宣判第一份任命书是无效的,因为该任命书是由时任总检长依德鲁斯哈伦于2018年7月8日签署的,实际上应该交由时任总检长汤米汤姆斯于2018年11月15日,即本案提控之前签署。

同时,由于汤米汤姆斯在《我的故事:旷野中的正义》一书的叙述,任命哥巴斯里南是处理一马公司案而非罗斯玛的砂校电供案,与案件不相符,因此罗斯玛认为第二份任命书也是无效。

至于第三份任命书无效的理由,罗斯玛称:“我身为砂校电供案的被告,应该宣判为无罪释放。当局是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提控我。”

罗斯玛的代表律师阿克贝丁受询时指出,法官阿末卡玛(Ahmad Kamal Md Shahid)将在6月30日聆听罗斯玛的申请。

7月7日下判

今年60岁的罗斯玛,在本案面临三项控罪,即在2016和2017年间,向日拔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阿邦索贿1亿8750万令吉,以及分别收贿150万令吉及500万令吉,以帮助后者取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混合电供计划。

一旦罪名成立,罗斯玛或被判最高监禁20年,或5倍贿金的罚款。虽然罗斯玛申请撤销此案,但皆以失败告终。吉隆坡高庭择定7月7日宣判裁决。

相关新闻:

你可能也喜欢

Back to top button
加入会员以获取更多资讯以及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