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终极审讯】纳吉:对法院判决震惊及极度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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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连被大马联邦法院驳回两项申请的纳吉表示,对法院的裁决感到震惊及极度失望。

他说,高庭法官纳兹兰非常清楚一马公司及SRC的交易细节因此存在严重利益冲突,反贪会应该也知晓此事,但辩方却不能把它申请加入成为新证据。

他表示,相关证据会清楚证实纳兹兰存在严重利益冲突。

纳吉在法院裁决后,在庭外告诉媒体:““希望在最后上诉阶段中我们能呈现事情的真相。”

理由不合理不能被接受

另一方面,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东姑麦文表示,辩护律师以刚接手纳吉SRC上诉案,还未准备好为理由申请展延案件的审讯是不合理的。

她说,无论是律师或上诉人,早在4月就已知道案件的审理日期,上诉人有权更换代表律师,而律师在接手新案件前也已知晓审讯日期,因此以还未准备好为理由申请展延审讯是不合理及不能被接受的。

东姑麦文表示,虽然法院有绝对斟酌权决定是否批准展延审讯,但法院在行使相关权力时必须慎重考虑。

上诉人、律师皆清楚审讯日期

她指出,《1978年法律专业(执业与道德)条例》第 24(a) 和 (b) 条的规定,律师在接手案件时需确保能代表当事人出庭。

“上诉人在解雇他原本的代表律师并另外委任再益依布拉欣律师楼及郑宝德做为新的代表律师时,已经非常清楚审讯日期。他选择(更换)律师是他的权利,但不能因此以新律师还未准备好审讯(要求展延)。“

“基于我们所概述的情况,展延审讯的要求和其理由,即无法令人信服,也不合理。”

她指出,法庭一旦批准若展延审讯,将浪费大量公共资源,展延此案也意味着法庭将积压其他案件的审讯,法庭不能因此拖延而影响司法的公平公正审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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