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玛对社会有贡献” 辩方求轻判1天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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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前首相夫人罗斯玛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舞弊案3项罪名成立。在法官判决出炉前,辩护律师佳吉星曾向法官求情,希望法官考虑罗斯玛对社会的贡献、初犯等因素,要求从轻发落,只判处后者监禁1天。

佳吉星称,罗斯玛为大马与人民贡献良多,尤其是曾协助许多孩童。因此,他希望法庭能从轻发落。

他也说,控方所要求的9亿7000万令吉罚款不合理,并且是史上最高数额。而法庭和控方从来都不是无法针对刑罚进行商榷。

他也向法庭说明,必须考虑到罗斯玛在涉案工程项目中,没有受委任任何职位及领薪,一切都是自愿性质工作。

控方:必须杀一儆百

惟检控官哥巴斯里南要求法官,依法判处罗斯玛最高刑罚。

“唯有严惩罗斯玛,才可杀一儆百,杜绝贪污。”

他表示,罗斯玛所抵触的3项罪名,每一条罪可判处监禁最多20年、5倍贿款的罚款。

斯里南也要求法官,判处罗斯玛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罗斯玛无法缴罚,则罚额外30年监禁取代。

法官再尼随后判决罗斯玛监禁10年、罚款9亿7000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再加判额外的30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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