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擅自议决今年大选  行动党抨不尊重元首

大马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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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最高理事会周五(30日)议决大选必须今年内举行。对此,行动党就批评巫统傲慢,在解散国会事宜上,不尊重国家元首的权力。

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今早发出文告指出,巫统最高理事会的议决仿佛强制大选务必在今年剩下的3个月之内举行。

“从有关文告关键词,即必须在近期解散国会,以及大选在今年剩下3个月时间内举行,巫统最高理事会似乎向国家最高元首设下前提条件,且没有考虑到《联邦宪法》第40(1)条文必须和第40(2)条文同读。”

陆兆福指出,宪法第40(2)(b)阐明,国家元首有权拒绝依建议解散国会。

批背叛国家元首

“在首相觐见国家最高元首及在获得御准(解散国会)之前,就如此对外宣示有关解散国会事宜,这在我国历史从未发生!”

“这岂不是一项背叛国家最高元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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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兆福表示,根据宪法的原则和条款,行动党完全尊重元首在解释国会事宜上的决定。

“民主行动党深信国家最高元首陛下将会行使其判断和智慧,依人民和国家利益做出最佳决定。”

陆兆福也提醒巫统,它在国会只有38席,相等于17%的席次。

“巫统不能够恣意而为,仿佛他们依然是国会最大党。”

巫统总秘书阿末玛斯兰昨晚发文告宣布,巫统最高理事会议决,必须尽快解散国会,以便在今年举行全国大选。

“根据这项决定,首相将向国家元首提呈建议的解散(国会)日期,而这符合《联邦宪法》第40 (1)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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