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增设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  为国库添320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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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后,柬埔寨国库增加了逾3000万美元税收。

根据柬埔寨国家税务局报告,自今年4月1日开始征收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E-Commerce VAT)起,至今年10月杪,国税局向跨境电商征收的增值税达3205万美元。其中,今年10月份征收的相关税务达549万美元。

40家外国科技平台已登记

《柬中时报》报道,尽管面对跨境电商和企业(如银行和金融机构)多次要求暂缓执行,柬埔寨政府仍决定于4月1日起执行跨境电商增值税征管法规。目前,已有超过40家家外国科技平台向税务局注册,包括面子书、谷歌、微软、Netflix、华为和TikTok等。

根据规定,从4月1日起,若外国电商在柬埔寨业务年收入超过2亿5000万柬币(约6万2500美元),或连续3个月营业额超过6000万柬币(约1万5000美元),都必须在“简化增值税”机制下,向国税局进行注册和进行月度税务申报。

所有通过电子系统提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交易,都须缴纳10%增值税,惟外国电商只须申报,10%增值税将在“反向征收” (reverse charge)机制下,由获取服务的本地纳税人代为缴交。

新税务令企业陷入两难

在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措施实行后,当地大型和中型企业“陷入两难”境地。由于供应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外国电商未注册,当地企业将无法进行申报和代缴增值税,这可能在将来面对国税局调查。

其次,由外国顾问公司提供的专业谘询或培训,因为是通过电子系统(如Zoom会议)进行,也被列入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征管范围。

无论如何,政府允许小型企业暂时无须为获取境外电子商务产品或服务支付增值税,为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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