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落实新法令 特定重刑犯需戴电子监控器长达十年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泰国一项新法令周三(1月25日)生效,加强了对性犯罪、暴力及非法禁锢或绑票前科重型犯的监视,一旦获得批准,从监狱获释的前科罪犯将可被命令佩戴电子监控器长达十年。

《曼谷邮报》报道,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泰国惩教署希望掌握所有罪犯的情况,那么可能会出现人手不足的问题。

根据报道,泰国司法部秘书长塔纳克立(Thanakrit Jitareerat)表示,政府希望通过该法令,遏制犯下严重刑事案件的前科罪犯不会在犯罪。

泰国“开膛手杰克”轰动全国

2005年,泰国一名男子庞潘(Somkid Pumpuang)因为杀害5名性工作者被判无期徒刑,当时新闻轰动泰国,被称为是泰国的“开膛手杰克”。

然而,庞潘在狱中表现相当优良,因此获判假释出狱。庞潘出狱后透过面子书,认识了51岁的酒店女服务生穆里香(Ratsami Mulichan),并将她谋杀,且手法相当残忍。

塔纳克立表示,最新的法令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制定,早前泰国《刑事法典》只有第39条文可以为受害者提供犯罪保护,泰国急需一部专门的法律,来更广泛地促进公共安全。

你可能也喜欢

三类型重刑犯成目标

该法案针对三个群体;即被判定犯下性暴力、暴力犯罪以及非法拘留或绑架勒索的人。这些人士再出狱后,一个部委任命的委员会将考虑这些前罪犯中,是否有人需佩戴脚步电子监控器。

惩教官员将监测他们的行踪和活动,如果这些重型犯违反任何释放条件,他们将被再次监禁至少三年,或被立刻收押7天。

除了强制佩戴电子监控器,重型犯也将被禁止接触受害人,或从事任何类型的危险活动。除非获得法庭批准,他们将不被允许进入特定的地区或出国,甚至将被限制在一个特定的地方或康复机构中生活。

“出狱后,重型犯必须按计划向官员报到,并按命令参加康复或志愿活动。此外,他们在换工作签,还必须告知管教人员。”

前科犯重入社会可能积习难改

惩教署副署长蒙缇(Montree Bunyayothin)说,这项法案将为人们提供保护,并提高对司法系统的信心。

“当罪犯回到旧的行为模式,并接触到酒、色情视频和犯罪新闻报道时,监狱里的良好行为在外面逆转,因此让重刑犯配戴电子监控器非常重要。”

据估计,被归类为重刑犯的囚徒目前达1万70000人,他们一旦出狱将受到上述法律约束。第一批29名囚犯将在本月底左右被释放,到今年底获释的重刑犯将达1500人。

蒙缇承认,惩教署没有足够的官员来监督所有的人,而且预计被释放的罪犯的数量会增加。

为此,他敦促泰国司法部,增加更多人手使这项工作可以顺利执行。

你可能也喜欢

Back to top butt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