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惊现“企业黑手党” 精心布局操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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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马来西亚警方证实已针对可人儿控股被指挪用资金一事展开调查,揭露指控的“企业黑手党”相关报道随之公开,也令“企业黑手党”一词,浮上台面,究竟何为“企业黑手党”?这类党派又有何作为?

综合报道,大马皇家警察部队秘书诺西雅( Noorsiah Mohd Saadudin)在3月18日发文告证实,网络上流传一篇《马来西亚企业黑手党陈文龙利用执法者的秘密》报道,揭露了可人儿控股(CAELY,7154,主板消费产品服务组)被指挪用3070万令吉资金。

警方告知,有关“企业黑手党”报道提及的指控,已由商业罪案调查部负责,并援引刑事法典第409(失信)条文,展开调查;目前,警方已完成相关的调查工作,并已提呈副检察司决定下一步行动。

据悉,内衣制造商可人儿控股是在去年9月,陷入董事纠纷,该公司创办人及配合被指控挪用3055万令吉资金,而遭到反贪会、警方及大马股票交易所调查。

什么是“企业黑手党”?

“企业黑手党”一词,起源于流传于网络的《马来西亚企业黑手党陈文龙利用执法者的秘密》(Rahsia Mafia Korporat Malaysia Victor Chin Boon Long Peralat Penguatkuasa Terbongkar)。

马来西亚警方告知,他们在2022年5月期间曾接获相关投报,并已提呈副检察司决定下一步行动,但未提及“企业黑手党”的相关信息。

“企业黑手党”有何作为?

根据网络媒体《商业秘密》(The Corporate Secret,以下通称CS)报道,他们从银丰集团(Revenue Group)在3月5日,向内部董事发出的特别董事会议通知时,获得有关本地商人陈文龙的资料。

有关的通告提及,该会议议程是委任新任执行董事,并批准委任证券业发展公司(SIDC)前首席执行员阿兹曼希山与其人员,两人都与金融执法单位息息相关,如阿兹曼曾任职的部门,被指有权接触证监会的官员,而另一名则是来自国家银行,是中央银行发展与企业金融部的前任董事。

同时,该通告也讨论子公司董事管理层的拟议变动;而有关的委任议程是基于署名董事、执行董事与集团首席财务官,在近期呈辞后所做出的,包括3名被揭露参与滥用权力的管理层。

报道提及,虽然关于陈文龙的指控,是否与可人儿控股被没收,以及银丰集团董事纠纷案件有关联,迄今未有明确答案,因为该机构中,有内部人士,包括利用反贪会作为武器,避免执法当局向该组织“不想被对付”的单位施压。

值得一提的是,有传言指出,银丰集团董事伍氏兄弟被控,目的是要在3月13日之前,完成特别董事会议,以罢免两名董事。

而银丰集团的兄弟董事,即伍士超(50岁)和伍士宏(47岁),被控在2018年10月3日,在未经公司董事会议决下,于吉隆坡的陆路交通局,让一名联昌银行职员,将属于集团名下的丰田Vellfire休旅车,登记在伍士宏名下。

两人在3月14日被控上吉隆坡地庭后,皆否认有罪,并以每人1万令吉保外。

警方对“企业黑手党”采取什么行动?

大马皇家警察部队秘书诺西雅,曾在3月18日发文告证实,警方已针对“企业黑手党”报道提到的指控,即可人儿控股一事展开调查,并已将调查报告提呈副检察司,作出下一步行动和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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