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政府提呈法案 尋求廢除強制死刑

  

馬來西亞政府周一(3月27日)向國會提呈廢除強制死刑法,一旦獲得三讀通過,1300多名死刑犯將獲得逃脫絞刑架的機會。

《2023年廢除強制死刑法案》和《2023年重新檢討死刑及無期徒刑(聯邦法院臨時權限)法案》,是由首相署(法律及體制改革)部長阿莎麗娜提呈。

《星報》報道,阿莎麗娜在一篇聲明中表示,廢除強制死刑旨在珍視和尊重每個人的生命,同時確保各方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對待,包括謀殺受害者、販毒案件以及受害者的家屬。

“因此,通過該法案提出的政策,是確保為所有人的正義受維護的中間道路。”

或改變1300名死刑犯命運

根據擬議的法律,死刑犯必須在新法生效後90天內提出複審判決的申請。死囚將只允許提出一次申請,聯邦法院有權延長90天的時限。

這兩項擬議的法律將具有追溯力,並允許法院修改840名死囚,和其他25名向赦免委員會申請赦免失敗的死囚刑期。

“有476名死囚,他們尚未在法庭上用盡上訴程序,也將被納入該法律。”

此外,阿莎麗娜也說,法院將被授權修改被定罪者,被判處或正在服 “自然終身監禁 ”的案件。他們的刑期將被減為終身監禁,也就是30至40年。

此前廢死努力不成功

目前,大馬共有47名囚犯正在服自然無期徒刑,另有70名囚犯在死刑減刑後被判關押至死。

儘管大馬政府自2018年起暫停執行絞刑,但廢除強制性死刑的嘗試一直沒有成功。

根據擬議的法律,聯邦法院可以修改死刑判決,並以終身監禁和6至12下鞭刑代替,具體刑罰取決於罪行。

當前大馬有11種罪行可被判強制死刑。在大多數情況下,死刑將被替換為無期徒刑和不超過12下的鞭刑。然而,根據法院的自由裁量權,仍然可以對被告判處死刑。

涉及強制死刑的罪行包括謀殺、恐怖主義行為和劫持人質。

阿莎麗娜表示,對《危險毒品法》第39B條所作的唯一修正,是將鞭刑次數從最低的15次減少至12次,但是法院在決定是否對販毒行為判處無期徒刑而不是死刑時,將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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