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修宪 恢复东马沙砂两州“邦”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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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大马东岸两州沙巴与砂拉越争取更高权益的呼声不断,在12届砂拉越州选即将投票的前四天,大马国会下议院一致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修宪案,让沙砂两州与西马半岛享有平等地位。

不过,在野党认为这是政府为了拉抬执政党在砂拉越州选举的选情。

根据马新社报道,《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简称MA63)修宪案在国会下议院获得三分之二议员支持通过,以恢复沙巴和砂拉越两邦,与西马半岛享有平等地位。

MA63修宪案在提呈二读时,获得200名国会议员支持,并在三读时获得199票支持,得到超过三分之二国会议员支持通过,两次皆无人投票反对。

国会下议院议长阿兹哈表示,联邦宪法第159条款阐明,修宪案提呈二读及三读时,需要不少过三分之二国会议员的票数,因此进行记名投票。他进一步指出,无人在记名投票不支持此修宪案,20名国会议员在二读时缺席,来到三读时则有21人缺席。

掌管国会与法律事务的首相署部长旺朱乃迪提呈二读时表示,对《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MA63)进行修宪,符合中央政府加强沙巴和砂拉越在联邦地位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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