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卡高价转售诈骗集团 大马警方捕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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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法分子设贷款骗局,诱骗受害者交出银行提款卡,再高价转卖给诈骗集团牟利。然而天网恢恢,大马沙登警方侦察这类不法活动一段时间后掌握线索,日前展开行动,逮捕10人归案,当中包括5名银行卡持有人。

沙登警区主任安巴拉甘助理总监周四(21日)发文告表示,警方于近期接获一名遭遇贷款骗局的受害者投报,称银行卡遭人盗用后,开始追查有关案件,进而侦查出这个自2021年初起,在大马本地雪隆地区活跃超过一年的“买卖提款卡”犯罪集团。

警方表示,有关集团向自愿者收购外,亦会通过放贷集团以每张500至800令吉价格,购取民众身陷不存在贷款骗局时做为抵押的提款卡;或向雪隆区仲介以每张1500至1800令吉价格购得提款卡,再用至少2500令吉转售诈骗集团,赚取当中差价。

大马警方从本月14日至21日为止,在蒲种、鹅唛和吉隆坡一带,成功逮捕10名大马男女,分别是6名华裔男子、2名印裔男子、1名印裔女子、以及1名巫裔女子归案,年龄介于25至39岁。

在有关逮捕行动中,警方起获38张银行卡、20张新加坡SIM卡、3957令吉现款、8台手机、2张快递信封、2个钱包、1个斜包、1张大马卡,同时扣查一辆第二国产Axia轿车。

“被逮捕的其中5人承认他们是跑腿,负责拿到受害者的银行卡后转交诈骗集团,另外5人则是银行卡的卡主。”

安巴拉甘指出,警方通过商业罪案情报系统(CCIS)调查发现,起获的38张银行卡涉及10宗贷款诈骗与网络兼职诈骗案,损失金额高达245,000令吉。

他补充,被逮捕的5名诈骗嫌犯曾拥有吸毒、勒索和诈骗前科。

转卖提款卡成诈骗工具

安巴拉甘(中)指称,受害者将银行卡卖出后,并不晓得他们的银行卡会被利用成为诈骗活动。(图:亚视新闻东南亚)

安巴拉甘指称,警方相信此诈骗集团通过线上贷款骗局,骗走受害者的银行卡后,再以1500令吉至1800令吉价格转卖给中介,这些中介则会以每张2500令吉或更高的价格,将提款卡售卖给诈骗集团以进行诈骗活动。

他声称:“这些银行提款卡主疑似受到社交媒体贷款广告诱骗,例如面子书广告,要求他们交出银行卡做抵押。此外,诈骗者会诱骗受害者以500至800令吉价格卖出银行卡。”

他补充,受害者将银行卡卖出后,并不晓得他们的银行卡会被利用成为诈骗活动的工具。

警方将援引刑事法典第420(欺诈)条文,对该案件进行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监禁10年及罚款及鞭打刑罚。

在2020年,沙登区共有30宗贷款诈骗案件,损失总额近57万令吉,共有12人在刑事法典下被控。而在2021年,共有26宗相关案件,总损失接近28万令吉,有3人被控上庭。
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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