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交通部禁电动轮椅上路 身障群体反对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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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交通部长魏家祥近日宣布,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被禁止在公路上使用,引起身障群体反对,直言此举将斩断残障人士谋生方式。

早前报道,魏家祥指轻便摩哆(Moped)、特定的微型机动车,如电动滑板车和人力滑板车,以及行动辅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等将被禁止上路。一旦被发现在道路上使用被禁止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将视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同时也会在此法令下被定罪。

身障人士坐电动轮椅谋生

大马残障自立协会会长兼创办人谢秀贞发表声明表示,这项政策将斩断了那些以电动轮椅(行动辅助工具)代步,在社区讨生活的残障人士谋生方式

“许多没有受过教育或不能久坐的重度残障人士,他们无法找到工作,唯一适合他们赚取收入独立过活的方式,就是坐着电动轮椅,在街上兜售纸巾和小物品。”

“交通部的政策将扼杀他们追求自立生活的方式,这将增加许多家庭的负担。”

谢秀贞表示,电动轮椅是重度残障朋友的“脚”,不是交通工具,不应当被列入禁止的清单中。交通部形同剥夺身障人士行动自由的权利。

谢秀贞表示,新条组织身障人士谋生。(图:提供)

电动轮椅速度低为何不能上路?

另外,她质疑,如果交通部批准时速低于25公里等条件的电动脚踏车上路,为何不能批准速度相对更低的电动轮椅上路?

马来西亚华人残障协会会长吴爱平则说,禁止电动轮椅上路的项政策,将使到残障人士无法出门工作、求学、参加户外活动和拥有社交生活。

新条例或打击旅游业

爱特儿协会会长谢灵霖也表示,在全球关注老龄化课题及推动无障碍旅游与医药旅游的当儿,禁止微型交通工具上路是不切实际的政策,对我国的经济没有帮助。

“许多乐龄游客都会比较喜欢用电动轮椅代步,以尽情享受旅游的过程。”

此外,马来西亚残障父母协会会长谢金池指出,电动轮椅对许多残障父母十分重要,因为有关工具让他们能够善尽为人父母的责任,包括陪伴孩子到公园休闲及购物。

魏家祥:制定条令前已聆听身障团体意见

对此,魏家祥在面子书个人专页回应表示,行动辅助工具被禁止在路上行驶,意味着任何人都不得在路上使用行动辅助工具,以免扰乱交通秩序,避免与轿车、载沙罗里及巴士发生碰撞。

“若不实施禁令,在路上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将危害安全,甚至造成人民的伤亡。这项禁令也避免任何人士在路上滥用行动辅助工具。”

无论如何,他强调,身障人士依然可以在除了道路以外的其他平地空间使用行动辅助工具,因为其他平地空间并未受到此次禁令的约束。

“这些平地空间包括购物商场内、公园范围、步道、商店五脚基。这些范围的使用权是由相关执法单位,或场地管理层决定。”

魏家祥强调,交通部在制定此次的政策时,于23日与相关单位如福利局、大马残障人士组织OKU Central及障友协会代表们进行讨论,以取得各方对于限制微型交通工具上路的建议与看法。

此外,他说,身障或健康欠佳的人士,可在路上的步道使用行动辅助工具过马路,并提醒使用者必须提高警惕,在过马路时保护自己与他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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