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起诉被驳 大马前总检察长须付8万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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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高庭周二(24日)驳回马来西亚前总检察长莫哈末阿班迪(Mohamed Apandi Ali)起诉民主行动党元老林吉祥诽谤案的诉讼,高庭同时谕令阿班迪必须支付8万令吉堂费给林吉祥。

高庭法官阿芝玛(Azimah Omar)花费2个小时念出100页的判决书内容和案件文件,当中包括公正党主席安华起诉卫生部长凯里诽谤案,她亦指林吉祥在2019年发布题为《认为大马正在通往正直之路的危险谬误》(Dangerous fallacy to think Malaysia’s on the road to integrity)文章中,并不含诽谤元素。

她说,林吉祥在文章中所提出的课题论点是有理据的,尤其大马前首相纳吉在SRC案件中被高庭定罪,而且上诉庭去年也维持这项裁决。

“答辩人成功证明了‘可能性平衡’(balance of probabilities)。对本庭而言,纳兹兰(Mohd Nazlan Mohd Ghazali,SRC案法官)的裁决仍然有效,因为它已获得上诉庭的认可。”

她也说,林吉祥在文章中,并未指控阿班迪滥用职权,仅表示这起案件需进一步调查,而阿班迪文告中所提及的各单位也必须进一步解释。

“因此,驳回起诉人(阿班迪)的索赔申请。”

随着高庭作出上述判决,林吉祥代表律师桑吉克提出要起诉人阿班迪赔偿12万令吉堂费的建议,但阿班迪代表律师抗议,并建议赔偿6万令吉。

阿兹玛在聆听双方陈词后,谕令阿班迪须向林吉祥支付8万令吉的堂费。

阿班迪是在2019年7月5日入禀法庭起诉林吉祥诽谤。根据诉状,阿班迪是针对林吉祥于2019年5月6日撰写,并透过网媒《当今大马》发表一篇题为《认为大马正在通往正直之路的危险谬误》的文章索偿1000万令吉。

他指控林吉祥的文章遣词用字,让人误以为他在担任总检察长时不道德、无诚信及滥用职权,以及有份参与1MDB金融丑闻的金融犯罪活动,并指该文章蓄意玷污其身为前总检察长的名誉,以博取廉价宣传。

阿班迪因此提出向林吉祥索取1000万令吉的普通赔偿、惩戒性赔偿和法庭认为适当的赔偿,以及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林吉祥或其代理人继续发布或出版该文章。

法官不满林吉祥无故缺席

另一方面,由于有关案件开庭时,林吉祥无故缺席引起法官不满,并谴责其不尊重法庭,同时一度拒绝在林吉祥不在场情况下念出判词。

无论如何,在林吉祥的代表律师道歉,并表明立场后,法官最终同意让林吉祥通过Zoom线上视讯方式参与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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