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行审查替代78法则 个贷或改用有效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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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国家银行正在审查是否以其他机制取代“第78号规定”(俗称“78法则”),该规定用于计算贷款利息。

财政部第二部长阿米尔(Amir Hamzah Azizan)表示,是否取代“78法则”的问题仍在研议中。他说:“此事仍由国家银行审查。我们相信他们会在作出任何调整前,充分研究其影响。”阿米尔是在“昌明村庄认养计划”(Kampung Angkat Madani)框架下,走访浮罗勿洞(Pulau Betong)时作出上述表示。

阿米尔说,政府也在研究澳洲与纽西兰如何处理类似规定,以确保任何决定有利于大马金融体系与经济稳定。

另一方面,经济学家巴再雅依(Professor Emeritus Dr Barjoyai Bardai)指出,应废除“78法则”,改用不加重借款人负担的有效利率计算方式。他认为,现行做法主要使金融机构受益,而借款人承担的利息总额可能高达实际贷款金额的50%。

利息怎么算

“78法则”是一种“数字和”分摊法,即先计算整笔贷款全期应付的总利息,再按“月份数字之和”的权重分配到每个月。例如为期12个月的贷款,其权重为12+11+…+1=78,因此前几期分配到的利息比例较高,后期逐步减少,导致前期还款的利息占比较大,提前结清时可节省的利息相对有限。

有效利率(Effective Interest Rate,EIR)与递减余额(Reducing Balance)方法则以“真实资金成本”为核心:有效利率是综合名义利率、费用与还款节奏的年化利率指标,更能反映借款人的实际负担;递减余额方法按每期“剩余本金”计息,随着本金逐期减少,利息同步下降,本金占比逐步提高,摊还计划表更为直观。

常用领域

据了解,“78法则”在国际与本地实务中,多见于采用“平息”报价的消费信贷产品,包括个人贷款、商品分期(如耐用消费品分期)、部分汽车分期或租购等;而住房按揭、一般商业贷款等以递减余额计息的产品,并不采用“78法则”。

据悉,国家银行此前发布《个人融资征求意见稿》,建议在个人融资产品中停止使用“平息加78法则”的计息方式,转向以有效利率与递减余额为基础的方法,以更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成本。有关建议目前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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