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网络禁令树范例
翻看西东

从12月10日(星期三)起,澳洲将禁止16岁以下的儿童与青少年注册社交媒体帐号,成为全球首个实施此禁令的国家。值得注意的是,此项禁令会不会如该国互联网监管电子安全(eSafety)办公室专员格兰特(Julie Inman Grant)所期望的,成为全球约束大型科技公司,也就是社媒公司的“第一张骨牌”?
世界有不少国家,对网络各种平台对少年儿童的身心健康带来的负面影响感到担忧。有的在担忧之余却束手无策,有的国家如马来西亚、纽西兰、德国、丹麦等等,则考虑推出类似的禁令。
惩罚社媒公司 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就这一点来看,格兰特的期望极可能不会落空。其他的国家都会密切关注澳洲《网上安全法》生效后的发展,看有什么可以值得借鉴的地方。当然,因为此禁令只是针对社交媒体而不是向网络的“全面开战”,短期内是无法明确地评估此禁令在保护少年儿童的成效。
即便如此,其他国家现在可以参考的是惩罚违规的网络社交媒体公司。根据有关法案,网络社交媒体公司如未能采取‘’合理措施‘’阻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其平台,可被罚款最高约5千万澳元,但违反规定的未成年人或其父母不会受到惩罚。
把惩罚对象锁定在社交媒体公司的逻辑是:这些公司最在意的是赚钱,而不是什么崇高的理想。根据报道,面子书前高层舍勒(Stephen Scheeler)声称Meta大约只需1小时52分钟就能赚取5千万美元,因此质疑法案规定的罚款数额能起震慑作用。这正好说明只要有利可图,像Meta这样的科技巨头并不惧犯规罚款。
科技巨头的应对与澳洲的前车之鉴

不管怎么样,这项新的禁令将把关的重任放在科技巨头,也就是不能以只提供平台,不管内容当不遵守相关法令为借口。这新禁令不止是犯规罚款那么简单。根据报道,相关科技巨头已经开始进行账户清理工作,至少说明了不遵守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其实,这并不是澳洲第一次向科技巨头“开战”。在2021年2月底,澳洲国会就曾通过一项强制付费法案,规定谷歌与Meta等科技巨头为在其平台上分享的新闻內容向澳洲新闻机构付费,作为对因数字平台崛起而蒙受广告收损失的媒体的补偿。去年,Meta(面子书的母公司)与澳洲媒体达成协议,支付了几十亿澳元。不过,去年3月,Meta以新闻对平台不重要而宣布不再续约并在面子书移除有关新闻内容。澳洲政府指Meta违约,并在去年12月12日公布新政策,要求大型科技公司继续向澳洲媒体机构支付其平台上新闻内容的费用,否则将课税。 其目的是要迫使科技巨头重回谈判桌。
显然的,澳洲政府要科技巨头在平台分享新闻付费,不足以打击到科技财务而达不到其设定的目标。但是,澳洲的这项新禁令,已经促使Meta采取“合理措施”,开始删除有关帐号。或许,这反映出如果不遵守此禁令可能会损害到科技巨头的金钱利益。
全球关注与国家主权的网络治理示范
这一次,有个明显的差别。在上个月18日,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主席乔丹(Jim Jordan)发信给格兰特,就澳洲的《网上安全法》要传召她到委员会作证此法案对言论自由的影响。乔丹在信中指格兰特是“全球网络下架的狂热倡议者”并称澳洲的《网上安全法》为“外来审查”。格兰特有回函反驳,但到目前为止还未决定是否会出席听证会。
美国国会司法委员会主席会关注澳洲的这项禁令,在某个层面上说明科技巨头意识到其禁令更加可能启发其他国家紧随这制定类似禁令,而要通过国会游说来向澳洲“施压‘’。
还有,与分享新闻付费的法令有差别的是,这个禁令所关注的是格兰特所说的“这些公司(科技巨头)的设计特征即强大又具欺骗性,即使是成年人也难以抵抗,更别说小孩了。我们已经到了一个临界点。”
也就是说,科技巨头并不只是被动的提供分享平台赚钱,还主动的设下“陷阱”得到更多利益。就此而言,澳洲通过一定程度的“外来审查”(借乔丹的话),处理网络所带来的挑战,可说是国家维护主权(包括国内媒体生态与人民的身心健康)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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