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关税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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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最高法院目前有9名大法官,其中6名属于保守派,其余3名属于自由派。在本月11月5日举行的有关特朗普大规模征收关税听证会口头辩论,3名自由派大法官卡根皆明确地表明不支持特朗普行使关税权力。可是,在6名保守派大法官中,有两人对议题却持开放态度,其余4人,包括首席大法官罗伯茨(John Roberts)等人均在不同程度上质疑特朗普政府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权力。
自由派大法官在此案是车马分明,认为上述法令的用意是要限制而不是扩大总统的权力,但是保守派大法官所持态度却倾向于诠释在美国宪法下,美国总统向世界大多数国家征收“对等关税”是否越权,并不完全是违法与否的问题。
可以预见,美国最高法院的主要裁决,非常可能不会推翻特朗普的关税政策,而是诠释特朗普在单方面宣布对世界多个国家征关税,是否超出宪法所赋予的权力。也就是说,要是有其他考量是可以超越总统征关税的权力的,那特朗普的关税政策并不算违法。
罗伯茨暗示了这一点。一方面,他告诉代表政府辩护的美国副司法部长绍尔(D. John Sauer),特朗普征收关税“实际上是对美国人征税,而这一直是国会的核心权力”。另一方面,他告诉代表中小企业团体的律师卡泰尔(Neal Katyal),面向国外的关税在达到某个特定目标方面相当有效是至为明显的,因此不能把国会征税的权力与总统的对外事务权力分开,因为一提到国会的权力,就非常直接地牵涉到总统的对外事务的权力,而对外事务是总统的核心权力。
审讯期间政策照跑
罗伯茨还认为,在此案审讯期间法官允许特朗普的关税政策照跑,而这证明关税在特朗普的对外政策有大作用。这似乎支持特朗普政府在捍卫其关税政策的最突出的论点。
特朗普辩称,向多个国家征对等关税毫无疑问的是总统的对外政策及国家安全事务的权力权限,而国家安全与对外政策领域方面则获得《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特别广泛的授权。
根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要是美国面对国家安全、对外政策或经济构成异常且重大威胁,美国总统可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被赋予新的权力以“调控进口”。此法令虽然没有提到“关税”,但是,按常理来看,关税确是“调控进口”的手段之一。
“调控进口”其实有个先例。其中一名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诺(Brett Kavanaugh)说,1971年,时任美国总统尼克松曾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之前的一个法案,曾用类似“调控进口”的条文向其他国家“短期”征收10%关税,直到与相关国家的贸易谈判完成为止。无论如何,这关税只维持4个月。
可见,特朗普现在以对等关税为对外的谈判筹码,只不过是向尼克松取经。我们看到保守派大法官会认同这一点,但对特朗普征关税的产品范围、国家数目、时限等有意见。这意味着,这些法官可能会裁决特朗普的征税范围,只能限于真正威胁到美国经济、国家安全,而且需要紧急处理的事务。
其实,特朗普动用《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贪的是此法让他更快速有效地向各国征收对等关税的“武器”。即使美国最高法院判特朗普败诉,他还是会用其他法令继续他的“关税战”。
还有,美国最高法院还要考虑到对特朗普作出不利的判决,意味着特朗普的许多关税措施可能被推翻,美国政府不得不向已缴纳关税的公司退款,并废除新近与多国达成的贸易协议。这都是保守派大法官会警惕的后果–毕竟,保守派的特点是注重渐进改善,与自由派为了一个理想“义无反顾”是有明显差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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