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留给中国的大难题
翻看西东
香港在1997年回归中国之前,有论者及媒体宣告”香港完蛋”。为什么会完蛋?其立论基础是奉行共产主义的中国,怎么能管理好以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为导向的香港。一个专制政府,怎能管制一个自由的地区?
事实却证明,“香港完蛋”之说是危言耸听。但这没有阻止包括香港人在内的人士对香港的前景感到悲观。有者认为香港的民主(主要是政治)及言论自由会被中国侵蚀,进而提出“港人治港”。港人治港的反面是“港人乱港”——至少对中国政府或者香港政府而言,的确是有些港人“乱港”。
香港47人案
这个星期二(11月19日)香港法庭判决45名泛民主派人士(本来有47名被告,其中两人被控无罪释放)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全部被判入狱,就是一列。
这是香港国安法在2020年6月30日生效以来,最重大的判决。国安法规管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以及勾结境外势力。国安法规定,任何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之一的,即属于颠覆国家政权罪。
他们被控在2020年7月,也就是香港立法会选举举行之前,参与非正式的”35+初选”。审理此案的三名高庭法官裁定这些初选为“破坏、摧毁或者推翻”香港政府的阴谋。
西方媒体视角
不过,对这样的案件,西方媒体的报道几乎都倾向于认为这些民运分子都可以在行使他们的权利(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等等)免受法律制裁。他们一被制裁,就是中方通过港府“打压政治异议份子”。
讽刺的是,西方国家尊崇法治,那些不管以什么理由在这些国家做出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的人士,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它们却认为那些向中共说“不”,涉嫌犯法的人可以超越法律,忘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能因为民主自由而被牺牲。
说到民主,其理论可多了。有一派在考察了民主为什么难以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扎根,提出了民主要扎根需要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的理论。这些前提条件涉及经济(有发展的经济)、社会(有结社自由的社会)、文化(尊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文化)、教育(民众教育水准相对地高)等等。即使扎根了,各国民主不可能铁板一块。
英国殖民时期的政治控制
香港还是殖民地的时候,英殖民政府的管制相对宽松,包括尊重法治、人权与自由,奉行自由市场与公平竞争等等,但是却使用她在其它殖民地所使用的手法牢牢控制政治权力,例如限制民众的结社自由(例如成立政党,民众可以自由参加)。
英国曾是“日不落帝国“,其崛起也经过了不少政治磨难,深知政治权力的威力及其对政权的作用。英国虽是民主国家,但殖民香港百多年,到香港回归中国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中英联合声明》签署后,才启动民主化计划。意思是,留一个大难题给中国。英国是民主经验丰富的国家,在她统治期间都不让香港人体验实质民主—选举,要中国去落实几乎是缘木求鱼。
法治与民主的平衡
是个大难题的原因是香港缺乏像样的政治组织与公民团体(这都是实现民主的其中先决条件),也没有选举的经验,因此某些港人虽然在民主有思想准备,但是在实际推动民主还需以英美等国主导,也意味着民主运动以意识形态为主,缺乏的是民主作为一种程序及一种民主精神与文化的支撑。
因此,不管是当权者把泛民主当作是对其政权的威胁或者民运人士把民主当作是与中共的对抗,都不难理解。不过,45个民运分子经过法庭审讯程序被判决,是不是应该被视为香港民主的进步?民主与法治不可分割,那些民运分子至少没有未经过审讯就被送进监牢,或者更加悲惨的被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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