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女星湄南河溺毙案 6人被控鲁莽致死及湮灭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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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女星妮达帕查娜维拉潘(Tangmo)坠湄南河溺毙案进展,泰国警方以鲁莽致死、湮灭证据,即虚假陈述等罪名,起诉6名事发时身处现场的人士。

《曼谷邮报》报道,被控的人士包括Tangmo的经理人、3名富商、一名友人,及快艇船主。

暖武里府警察局局长培山(Paisan Wongwacharamongkol)周二(26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在事发后,涉案人士串谋拖延报警时间,同时企图伪造意外发生经过。

全身26处伤口

案件主责调查指挥官万山(Wasant Techa-akarakasem)表示,验尸结果显示,Tangmo的身体在大腿和脚踝之间有26处伤口。

最大的伤口在她右大腿内侧,宽7厘米,长26厘米,深1.5至4.5厘米,与快艇的螺旋桨叶片的尺寸一致。

省警察局第一区局长吉拉潘(Jirapat Phumji)表示,Tangmo并不是从船上掉下来,而是因一个鲁莽的行为导致她死亡。

“当(Tangmo)被螺旋桨击中时,她会哭出来。水会充满她的肺部,她会立即被淹死。她大腿上的大伤口会使她无法移动她的腿,所以她无法游泳。”

涉案人士拖延报警时间

调查显示,当晚在船上的每个人都喝醉了,事发后他们拖延报警时间,避免被追究责任。

早前报道,今年2月24日,Tangmo与经纪人、3名富商和一位友人同行,搭乘快艇在湄南河上游玩,却落水溺毙,直到隔日遗体才被发现。

上述案件发生两周后一直未破案,同时调查过程疑点重重,引发Tangmo粉丝不满举行示威,最终迫使警方重新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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