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说新闻】大马烟草法令10月生效 28禁烟区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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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自2024年10月1日起,正式分阶段落实《2024年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产品管制法令》(852法令),将28个范围或场所列为禁烟区。这一法令不仅覆盖传统香烟,亦将电子烟纳入禁烟范畴。

宪报将“范围”定义为整个场所的范围,包括建筑物内部的任何范围,以及建筑物周围的范围,即围栏边界内或场所的土地范围内。

同时,“建筑物”定义为建筑物内部的任何范围,以及走廊和建筑物3公尺范围内的任何地面,也包括与主楼相连的任何额外永久性屋顶所覆盖的范围。

以下为禁止吸烟的28个禁烟区:

  • 娱乐中心或剧院(赌场除外)
  • 医院或诊所范围
  • 电梯或公共厕所
  • 餐饮场所
  • 有冷气商店
  • 自助洗衣店
  • 公共交通车站大楼
  • 机场(吉隆坡国际机场第一航站楼、第二航站楼、槟城国际机场和沙巴亚庇国际机场数个吸烟区除外)
  • 政府场所范围
  • 国会大楼
  • 聚会活动公共场所或任何建筑物内的范围(私人或住宅建筑物除外)
  • 教育机构或高等教育机构范围
  • 托儿所范围
  • 公共服务柜台
  • 购物中心
  • 油站范围
  • 体育场、健身中心和体育馆
  • 体育中心范围
  • 用于宗教目的建筑或公共场所
  • 图书馆范围
  • 网吧
  • 国民服务培训范围
  • 工作场所建筑
  • 休息站(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 公共公园范围(露天公共停车场除外)
  • 国家公园或州立公园内观测塔、露营地、吊桥以及距离吊桥入口或出口5公尺的地方
  • 任何校车内
  • 任何公共交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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