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校园血案】律师:被告全程安静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小
中
大
涉嫌刺死16岁学姐的14岁男中学生,星期三上午(22日)在父母陪同下,于八打灵再也推事庭被控谋杀罪名。
以法庭之友身分出庭的律师冯吉祥在庭外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被告是在父母陪同下,站在被告栏外聆听通译员以中文念出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
被问及被告在庭上的反应时,冯吉祥仅简短指出,“他全程安静。”
他透露,被告没有坐在被告栏聆听控状,而是站在被告栏外。“他年龄尚小,穿著T恤,也没有被铐著手。”
这名14岁男中学生被控在本月14日早上9时20分至9时35分,在万达镇一所中学的女厕所刺死16岁学姐。被告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一旦定罪将面对死刑,或判处最低30年及不超过40年的有期徒刑,若未判死刑,则需鞭笞不超过12下。
由于谋杀罪的刑罚是属于高庭的审理权限,因此法庭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
若罪成,可判处绞刑死刑或不少于30年,不超过40年监禁,以及不少于12下鞭笞。
虽然刑事法典第302条文阐明,一旦罪成的刑罚为死刑,但是根据儿童法令第97(2)条文规定,在国家元首批准下,被判刑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死刑,应改为监禁。
死者母亲黄萍早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透露,声称获警方告知,女儿遭嫌犯猛刺200刀,受伤部位主要集中在身体右侧,从上半身到大腿皆有伤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