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菈坠楼案】未成年被告受保护 人权委会促勿公开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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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涉嫌霸凌扎菈的未成年嫌犯将于星期三(8月20日)被提控,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SUHAKAM)促请公众与媒体,应负责任地行事,并遵守相关法律,尤其是在涉及儿童保护权利的事项上。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儿童事务专员办公室星期二(8月19日)发表声明呼吁各造遵守相关法则。第一,儿童依法享有《2001年儿童法令》(第611号法令)所赋予的全面保护,包括基于创伤的支援服务、法律援助及公平待遇。
文告指出,第二,不得直接或间接披露儿童的身份。不得披露其姓名、照片、就读学校,或任何可导致其身份被识别的信息。根据该法令第15条规定,任何一方若发布可识别涉案儿童的信息,属于违法行为,可被判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
必须尊重儿童隐私权
第三,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第12条文规定,儿童法庭为非公开庭审,仅限与案件直接相关的当事人出席,必须尊重儿童的隐私权。
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表示,该会首要任务是防止涉案儿童遭受污名化。“我们在此提醒公众,无论是在校园还是网络上,霸凌行为都是绝对不可接受。”
另外,该会也促请社交媒体平台如面子书(Facebook)、Instagram 和 TikTok,应更新其内部政策,以便及早识别并删除违反儿童法令的内容。
“若仅在接获举报或请求后才采取行动,相关违法与有害内容可能早已广泛传播,从而破坏法律保障儿童的初衷。”
马来西亚总检察署星期一(8月18日)发文告指,在研究警方报告后,决定依据现有证据,提控数名涉嫌霸凌扎菈的嫌犯。
上述霸凌嫌疑人共有5人,而且都是未满18岁,将于来临星期三在沙巴亚庇儿童法庭面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