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案】高院指纳吉多项行动 解散一马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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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裁定,前首相纳吉在一马发展公司(1MDB)丑闻于十多年前曝光后,采取了多项“激烈”的应对行动。

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塞克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星期五(12月26日)在宣读判词时指出,尽管如此,纳吉并未就被认定为一马公司事件“关键人物”的刘特佐,向警方或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提交任何举报。

法官同时指出,纳吉此前声称,有人伪造其签名,涉及一马公司相关文件,但同样未就此向任何执法机构报案。

纳吉亲自解散专组

塞克拉指出,政府于2015年成立了一支调查一马公司的特别工作小组,成员包括总检察署、警方、反贪会以及国家银行的高级官员。

该工作小组随后被解散。

纳吉此前在庭上作证时表示,他并未下令解散该小组,称这是在“适当的制度层级”作出的“行政决定”。

不过,塞克拉裁定,正是纳吉本人“采取了行动”,导致该调查小组解散。

法庭并注意到,同年时任总检察长阿都干尼·帕泰尔(Abdul Gani Patail),以及反贪会首席专员阿布·卡西姆·穆罕默德(Abu Kassim Mohamed)及其多名副手,相继被撤换。

要求央行替其澄清

判词指出,纳吉还曾要求国家银行行长洁蒂·阿兹(Tan Sri Zeti Akhtar Aziz)发表媒体声明,为其个人银行账户相关活动“澄清不存在不当行为”。

塞克拉表示,上述事实清楚显示,纳吉并非对一马公司事务“短暂关注”,而是采取了一系列具体行动,以保护并巩固其在相关事务中的利益。

“这些情况表明,被告在涉及一马公司的事项上,采取了多种形式的行动,有时甚至相当激烈,而他在这些事务中显然具有直接利益,”塞克拉说。

刘特佐充当中间人

法庭同时裁定,刘特佐虽未在一马公司担任任何正式职务,但实际上在一马公司管理层与纳吉之间充当中间人。

塞克拉指出,在辩方阶段,纳吉试图与这名槟城商人保持距离,声称刘特佐与多名一马公司高管合谋侵吞公司资金。

纳吉点名指称的人员包括: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沙鲁·阿兹拉·易卜拉欣·哈米(Shahrol Azral Ibrahim Halmi)、哈泽姆·阿卜杜勒·拉赫曼(Hazem Abd Rahman),前首席财务官阿兹米·塔希尔(Azmi Tahir),以及前法律顾问卢爱璇(Jasmine Loo)。

“被告声称自己受到刘特佐及这些高管误导的说法,没有任何根据,”塞克拉说。

否定纳吉不知情 “他不是乡巴佬”

塞克拉指出,迄今为止,一马公司并未就沙赫罗或其他前高管展开任何国内调查,相关人员也未接受执法机构调查。

“这些证人并非本案被告,”他说。

法庭同时注意到,纳吉在政坛及政府体系中拥有长期且丰富的从政经历。

“他并非‘乡野之人’,而是具备相当高的智慧,”塞克拉说。

“将他描绘成对一马公司发生的事情毫不知情,是站不住脚的。”

法官表示,将于当天稍后继续宣读裁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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