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DB案】25项滥权洗钱控状全表罪成立 纳吉须出庭自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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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高庭星期三(10月30日)裁决,大马前首相纳吉被控涉及挪用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资金的25项洗黑钱和滥权案,表面罪名成立。
纳吉在上午9时10分出庭受审,吉长子莫哈末尼查、妻子罗斯玛、前首相敦馬哈迪和巫统元老东姑拉沙里也出现在吉隆坡法庭大厦。
高庭在上午10时50分许宣判,纳吉被控涉及1MDB逾22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4项滥权表罪成立,谕令纳吉需为此案出庭自辩。
纳吉向法官表明他选择为被判4项滥权控罪表罪成立而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12月2日开始出庭自辩
随后,高庭宣判纳吉被控涉及1MDB逾亿令吉资金遭挪用的21项洗黑钱表罪成立,此案承审法官拿督柯林劳伦斯宣判时,裁定控方为案件进行的举证,成功证明纳吉在上述案件被控的21项控罪全都表罪成立,因此谕令被告需出庭自辩。
纳吉向法官表明,选择为被判21项洗黑钱控罪表罪成立进行自辩,而在证人栏内宣誓供证并接受控方盘问。
法官柯林劳伦斯谕令纳吉于12月2日,开始出庭自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