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镇东:每月出入新加坡逾8次 没资格领慈悯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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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财政部副部长刘镇东指出,只有符合内陆税收局规定条件并在国内居住的大马公民,才有资格领取慈悯援金(STR),而每月频繁往返新加坡工作或居住的公民则被视为不符合资格。
刘镇东在面子书贴文中说明,此前有民众反映频繁往返新加坡的大马公民慈悯援金资格被“取消”,实际上这并非取消,而是申请因“不符合条件”而未获批,对应系统内的“第31项不获批代码”,即申请人或配偶在海外定居、工作或学习。
他表示,内陆税收局会根据出入境频率来界定申请人是否在海外工作或定居,每月出入新加坡8次或以上者将被视为在海外工作,不符合领取资格。而每月往返1至7次的情况,通常被视作因医疗、紧急事务、短期任务或家庭事务等合理原因,仍可能符合条件。
STR援助特殊群体
刘镇东强调,慈悯援金是政府基于“我们照顾好自己”精神,专为符合条件的大马公民提供的现金援助,旨在帮助特定群体。政府有责任确保援助金公平分配,因为这笔资金源自国民和纳税人的税收。
“为了确保只有真正符合条件者获得援助,政府会通过移民局等多个机构的数据核实申请人信息。”他补充说,理解部分民众因工作性质需频繁出入境,例如受雇于本地物流公司但常进出新加坡的员工,因此政府开放上诉机制。
刘镇东鼓励受影响的公民在今年内提出上诉,并承诺政府会审慎考虑每一份申请,确保政策在执行中兼顾公平与人情。
慈悯援金是马来西亚政府推出的惠民措施之一,旨在减轻低收入家庭及个人的经济负担,而资格审核则依据申请人的居住状况、收入及家庭条件等多项因素综合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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