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居家办公 雇主不得减薪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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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星期四(4月9日)重申,雇主不得因员工采取居家办公模式而单方面削减薪资或现有福利,除非双方在调整整体工时后达成新协议,否则员工的待遇必须获得保障。
当局发文告指出,私人界在推行弹性工作安排时必须有序、分阶段进行,严格遵守《1955年雇佣法令》第60P及60Q条文。
人资源部表示,这些条文不仅赋予员工申请弹性工作的权利,也规定雇主必须在指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答复。
“雇主不得削减居家办公员工的薪资或福利,除非双方另行达成涉及整体工时调整的新协议。”
员工生产力与满意度同步增长
与此同时,根据人才机构(TalentCorp)自2023年以来的数据显示,全马已有超过3000家企业落实了弹性工作措施,涵盖逾120万名劳动力。
数据显示,系统化的弹性安排能为劳资双方带来显著效益,不仅让70%的员工在满意度上获得提升,也为62%的企业带来了更高的生产力。
根据反馈,超过90%的公司发现员工更加投入工作,离职率也显著下降了15%至20%。
心理风险需关注
但人资部也提醒,推行弹性工作及居家办公可能带来的心理社会问题,如社交孤立、沟通障碍及工作生活失衡带来的压力。
为此,该部呼吁雇主在推行相关政策时,应建立清晰的管理机制与同理心沟通管道,并提供必要的心理健康支援。
雇主可参考职业安全及卫生局(DOSH)发布的《2024年工作场所心理社会风险评估与管理指南》,以更全面地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