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总部设于香港 32国家签约成创始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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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首个专门通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国际调解院于星期五(5月30日)在香港举行公约签署仪式,有32个国家代表现场签约成为创始成员国。

综合央视及港媒报道,国际调解院将成为全球首个专门透过调解解决国际争端的政府间法律组织,著眼以调解定分止争,是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原则的重要机制。

中国成首个签署公约国家

来自亚洲、非洲、欧洲、拉美及太平洋地区的32国代表签约成为创始成员国。中国外长王毅星期五代表中国出席仪式,并成为首名签署公约的国家。

王毅在致辞中指出,联合国宪章开张名义强调各国应和平共处,以调解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国际调解院作为国际法治创新之举,在国际关系上具有重要意义”。

王毅表示,在面对百年变局的今天,国家主席习近平明确指出,国家出现争端是正常的,应该通过对话协商方式凝聚共识、合作共赢态度促进发展。中国将积极探索中国特色问题解决之道,为各国化解矛盾与分歧。

王毅续指,国际调解院根据各方意愿,调解国家间、国家与投资者、国家商务的争议,填补国际调解机制的空白,为完善全球治理提供法治公共产品,超越你输我赢的“零和思维”,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支持。

“世上唯一拥有中英双语普通法制度司法管辖区”

香港特首李家超致辞时说,对国际调解院把总部设于香港深感荣幸,香港将积极推动调解工作。香港是中国境内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也是世界上唯一拥有中英双语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管辖区。

联合国副秘书长李军华致辞指,调解是有效方向,让各方制定解决方案,较诉讼、仲裁更可以保持双方关系。他指联合国对各种机构的调解提供支持,联合国随时可以和国际调解院开展合作,冀共同努力确定可持续发展。

另外,签署国巴基斯坦的副总理兼外长达尔致辞时也形容,国际调解院倡体现了中国智慧。津巴布韦外长穆尔维拉则赞扬中国在制定国际调解院公约上发挥卓越领导作用,在国际秩序中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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