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学校饮食新规 禁售12类食品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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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政府列出12类“校园禁售餐饮”名单,确保各学校让学童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以促进良好成长。

上述名单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营养组共同设计,而教育部透过面子书发文表示,列出“禁售”名单乃落实1985年食品条例和健康校园政策的重要举措,旨在减少学童摄取过多糖、钠和加工食品。

“此举也可避免肥胖和相关慢性疾病的风险。”

教育部也强调,所有学校食堂及小卖部业者,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学生的营养与健康。

大马校园禁售食品与饮料名单:

  1. 过期食品及造型玩具类食品。
  2. 加工食品如炸薯条、汉堡、香肠、鸡块、卤肠、鱼丸、肉丸等(非在正餐中烹调)。
  3. 零食类或垃圾食品,如薯片、虾片等膨化食品。
  4. 糖果与巧克力。
  5. 腌制食品。
  6. 高糖奶油类食品。
  7. 速食产品,如快熟面、米粉、拉面、粿条、即食粥和调味料等。
  8. 冰品及冰淇淋类制品。
  9. 含糖饮料与加料饮品,如果汁饮料、香味糖浆、奶精、三合一粉和奶油等。
  10. 能量饮料、等渗饮料(Isotonic)、草药、碳酸饮料和水果口味饮料(<35%水果含量)。
  11. 茶和咖啡(仅限教师饮用)。
  12. 含酒精食品及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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