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7年逾5万宗非穆跨国婚姻 中国籍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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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内政部长赛夫丁纳苏申披露,大马从2019年至2025年7月,共有5万5458宗非穆斯林公民与外籍人士注册婚姻。从外籍配偶的原籍国来看,中国占比最高,其次是新加坡和越南。
赛夫丁是于星期二(2月10日)在国会下议院,以书面回答行动党峇吉里区国会议员陈泓宾关于外籍人士与大马公民注册结婚的国籍分布,以及外籍配偶权益状况的提问时,公布了上述数据。
根据国民登记局数据,中国籍配偶以9195宗婚姻位居榜首,其中女性占多数,为6165人,男性3030人。新加坡籍配偶以8802宗排名第二,男性居多(5910人),女性2892人。至于越南籍配偶,则以8620宗婚姻位列第三,且全为女性。
排在第四和第五位的分别是泰国(5186宗)及印尼(4263宗)。
可申请“配偶类别”在马居留
在权益方面,内政部长赛夫丁指出,根据现行移民条例,外籍配偶可申请“配偶类别”的长期社交访问准证(PLSJP)在马居留,但该准证并不自动赋予工作权利。
他表示,基于家庭福利考量,政府已允许长期社交访问准证持有者向移民局申请工作准证背书,当局将按个案审查,评估申请者的安全背景、工作性质及是否遵守劳工法规。
针对大马籍配偶去世或离婚等特殊情况,内政部强调将以人性化方式处理。
若大马籍配偶离世,外籍配偶可考虑申请鳏夫或寡妇准证,甚至进一步申请入境准证(Entry Permit)。若属离婚但育有大马籍子女,外籍配偶亦可基于子女福利与监护权因素,申请相关居留证件,以继续在马生活及工作。
赛夫丁也透露,政府已优化相关政策,将外籍配偶申请入境准证的最低婚龄要求,从原本的5年缩短至3年,前提是申请者须持有至少一年的长期社交访问准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