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者须服刑期满 希盟捍卫反贪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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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希盟理事会重申反贪立场,并认为所有涉贪和滥权者,一经定罪,应服刑至期满。
希盟理事会星期二(9月8日)深夜发文告重申打贪立场,并全力支持“昌明政府”打击腐败、纰漏、滥权所作出的努力。
希盟也遵循国家元首陛下此前发表的御词,即所有类似案件都必须彻底调查,且不得偏袒任何被定罪人士。
“希望联盟作为一个自始至终背负着体制改革、良好治理以及坚决拒绝腐败、滥权斗争的政治联盟,坚定认为任何在贪污或滥用权力的人士,特别是涉及高官显要的重大案件(High-profile cases),都必须履行法院所裁定的刑期。”
此外,文告也指,国家原则下的“尊崇法治”(Prinsip kedaulatan undang-undang),也赋予司法程序充足的空间,使其能够在合法、独立下完成,同时不应有其它干扰或介入。
“这对于正处于恢复阶段、加强廉政以及迫切争取人民对执法体制的恢复信心至关重要。”
不辜负人民委托
希盟认为,在这些备受瞩目的重大案件中所作出的判决,都必须考虑公众对国家落实各项议程的决心和信心。
除此之外,希盟也在文告终强调,该联盟屹立不倒,是源自于不同种族、宗教和背景的大马人支持,而人民对“烈火莫熄”(Reformasi)的改革议程,以及建立一个廉洁、诚信和负责任的国家寄予厚望。
“这份托付要求我们秉持原则发声,始终保持言行一致。即使是在面对极具挑战的局面和来自各方的压力时,也是如此。”
希盟表示,过去的腐败案也让大马国际声誉受到重大打击,而近年来政府则积极透过廉政、打贪等改善国家形象。
希盟重申,将继续捍卫宪法、尊重国家机构,并坚守改革原则、法治以及反腐败的斗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