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女乘客行为不当 电召车司机再延扣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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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对女乘客行为不当的电召车司机,因延扣期届满,星期六(2月7日)被押往新山法庭申请二度延扣,获推事批准再延扣两天,至星期一(2月9日)。

身穿紫色扣留服的嫌犯于星期六早上9时20分左右,与其他案件嫌犯一同抵达新山法庭大厦。

嫌犯代表律师玛克在庭上受询时透露,其当事人早前曾主动前往警局报案,并严正否认曾对女乘客作出任何不当行为。

“家属是在星期五(2月6日)联系我位于巴生的律师楼,因此我特地搭乘飞机南下新山,主要是为了与当事人家属会面。一旦案件正式提控上庭,家属已表态将通过律师进行抗辩。”

此外,玛克也针对警方的延扣申请提出质疑。

他认为,既然警方已掌握相关视频证据,理应无需再度延扣其当事人。

“我的当事人一直给予充分配合,若警方后续仍有需要,他随时愿意协助调查。尽管如此,推事庭今日仍批准再延扣两天,延扣期将在下周一届满。”

根据早前报道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名华裔电召车司机多次将手伸向后座,疑似试图触碰女乘客的腿部与手部,并出言骚扰,随后遭女乘客家属在社交媒体发文控诉其“狼司机”行为。

若罪成可判监10年或罚款鞭笞

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后,有网友根据贴文中所提及的司机身分讯息,起底对方为一名华小教师,引发广泛热议。

柔佛州总警长拿督拉哈曼早前发表文告指出,相关视频于本月2日在各大社交媒体平台流传,而女受害者为一名越南籍女子,并于2月4日向警方报案。

他说,警方于同日下午4时30分在新山地区逮捕26岁的涉案司机,并于本月5日将嫌犯押上法庭申请延扣,获准延扣3天至2月7日,以协助调查。

他表示,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另一方面,交通部长陆兆福早前表示,交通部已指示陆路交通局撤销涉案司机的公共服务交通执照(P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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