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勒毙女同学判无期 家属:不判死不办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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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一起14岁少年杀害女同学的案件,于4月28日一审宣判。被告人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性侵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由于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据起诉书披露,蒋某与被害人方涵涵(化名)为初中同班同学,两家同村,相距仅数百米。2025年7月6日晚,二人在同村另一村民家中玩耍后,蒋某独自送方涵涵回家途中突然起意,从背后勒住女孩致其倒地。其间,女孩两次呼救,蒋某担心罪行败露,遂掐其颈部直至女孩无反应后才松手。

案发后,警方迅速将蒋某抓获。有村民反映,蒋某作案后神态轻松,甚至如常外出采蘑菇。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中认定,蒋某的行为分别构成性侵罪、故意杀人罪,依法应数罪并罚。法院指出,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后果严重,应依法严惩,但因作案时未满18岁,依法不适用死刑。

据悉,蒋某在庭上曾表示希望获得被害人家属原谅。但在庭外,方涵涵的父亲情绪激动,明确表示无法接受判决,将向曲靖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申请,检察院已受理。

“我女儿付出一条生命”……

“我女儿付出一条生命,对方才判几十年,我接受不了。”方父说,“他当时怎么不对我女儿手软一点,留她一条活命的机会?”

他哽咽表示,女儿的遗体至今仍存放在殡仪馆:“我没有保护好我女儿,已经对不起她了。被告不能死刑,我就不料理这个后事。”

被害人代理律师周兆成表示,判处无期徒刑已是现行法律框架下对未成年罪犯的顶格处罚,是“最重惩戒”。他指出,这一判决虽守住了司法的底线,却仍难以抚平被害人家属撕心裂肺的丧女之痛。

案件宣判后在网络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无期到25年,39岁又出来害人了”“可惜不是真无期”“14岁……无期徒刑……这账怎么算都觉得堵得慌”。

目前,方涵涵家属已正式提起抗诉申请,案件后续审理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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