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买中国稀土? 申请文件必须中文
中国商务部公布《商务部公告2025年第61号》,决定对境外相关稀土物项实施出口管制,并明确申请材料以中文为准,审批通过“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办理。公告同时设置过渡期,部分条款自12月1日起实施。
公告规定,境外组织和个人(“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如向中国以外地区出口相关物项,须事先取得中国商务部签发的两用物项出口许可证。三类情形纳入许可范围:一是含有、集成或混有中国原产稀土相关物项且价值比例达0.1%及以上的境外制造物项;二是使用中国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材制造、稀土二次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所列物项;三是原产于中国的所列物项。 
申请程序方面,境外特定出口经营者须通过商务部“两用物项出口许可审批系统”在线申请,有关文件“以中文为准”。系统网址为 ecomp.mofcom.gov.cn。经营者可直接提交,也可委托在华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商会或协会代办,受托方须为独立法人或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对不确定是否需申领许可的,公告提供了咨询邮箱。 
公告附件以.wps格式发布,包括《物项列表》和《合规告知书》指引;有媒体亦注意到本次公告附件首用WPS格式,配合“中文为准”的申报要求。 
军用不批 人道例外
在许可政策上,公告对特定最终用户和用途设置从严条款:对向军事用户的出口申请,及向出口管控“管控名单”和“关注名单”所列进口商及最终用户(含其控股50%及以上子公司、分公司等)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 
同时,对用于或可能用于下列用途的出口申请,原则上不予许可:设计、开发、生产、使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恐怖主义目的;军事用途或提升军事潜力。 
对于用于研发、生产14纳米及以下逻辑芯片、256层及以上存储芯片,以及用于制造上述制程半导体的生产设备、测试设备和材料,或用于研发具有潜在军事用途的人工智能的出口申请,将实行逐案审批。 
公告亦设置人道例外:若最终用途为紧急医疗、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自然灾害救助等人道主义救援,境外出口经营者可免于事前申请许可,但须在出口后10个工作日以内通过电子邮件向商务部报告,并承诺相关物项不用于危害中国国家安全和利益。 
先交合规书再分批实施
在配套合规要求方面,公告附有《合规告知书》指引。境内出口经营者出口公告所列两用物项时,应按要求填报最终目的国或地区,并向境外进口商、最终用户出具《合规告知书》;境外出口经营者在转移或出口受管制物项时,也应向下一接收方出具《合规告知书》。 
时间安排上,关于“含有中国原产稀土成分且价值比例达0.1%及以上”的境外制造物项及“使用中国相关技术在境外生产”的物项(即公告第一条(一)(二)),自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对“原产于中国”的相关物项(第一条(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 
据商务部同步发布的问答,本次加强稀土相关物项、技术管制的依据为《出口管制法》《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等,范围有限且将采取许可便利措施;此前亦发布对稀土相关技术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2025年第6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