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决定不上诉 尊重沙巴享有40%联邦税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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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联邦政府星期二(11月11日)宣布,不会针对亚庇高庭早前裁定沙巴有权获得联邦在该州征收税收40%份额的判决提出上诉,并将立即展开与沙巴州政府的谈判,以落实相关宪法规定的特别拨款安排。
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报道,总检察署发表声明指出,此决定是在今日召开的特别内阁会议后作出。会议主要讨论10月17日高庭的裁决,该案由沙巴律师公会(Sabah Law Society)入禀司法审核,以挑战联邦政府数十年来未兑现分成承诺。
亚庇高庭早前裁定,联邦政府近50年来未履行向沙巴支付40%税收分成的义务,属违法行为。法官嘉丽蒂娜·加利德(Celestina Stuel Galid)并指示联邦政府须与沙巴州政府进行审查,以厘定1974年至2021年期间各年度的应分配金额。该审查必须在90天内启动,并在180天内完成。
总检察署在声明中表示,政府尊重联邦宪法所阐明的特别拨款原则,因此不会就40%收入分成上诉,但将针对判决中部分存在“瑕疵”的内容提出上诉。
声明指出,判决中提及的瑕疵包括指控联邦与州政府滥权、违反宪法义务等问题,部分可追溯至1974年。此外,法庭亦批评2021年后的特别拨款审查程序“不合法、欠理性、程序有缺陷且不成比例”。
总检察署强调,联邦政府有意针对这些技术性瑕疵部分提起上诉,而非对沙巴40%税收分成的核心权利提出异议。
首相安华昨日曾表示,个人对不上诉并无异议,但是否上诉需待特别内阁会议讨论后决定。他同时形容沙巴部长长兼沙巴民统党(Upko)主席依温·贝尼迪(Ewon Benedick)因不满总检察署立场,而辞去企业发展与合作社部长职一事“过早”,强调当时政府尚未作出最终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