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绑架华商勒索800万 6被告面控不认罪
涉嫌于本月中旬绑架一名华裔商人并勒索800万令吉赎金的6名男子,7月27日被押往八打灵再也地庭面控。 6人在聆听控状后皆否认有罪,法官不批准保释,案件定于9月11日过堂。
6名被告分别为拉维查德兰(45岁)、艾兰戈文(45岁)、杰亚拉(43岁)、摩瑟斯(40岁)、兹亚乌丁(33岁)以及莫哈末阿菲克(36岁)。他们于27日早上9时32分,在全副武装的刑事调查组警员押送下抵达法庭。
根据控状,6名被告被指于今年7月16日下午约5时15分,在八打灵再也双威广场某餐馆内,伙同仍逍遥法外的同党,绑架一名44岁华裔男子,并意图向其家属勒索800万令吉赎金。
此举抵触1961年绑架法令第3(1)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少于30年及不超过40年,以及鞭刑。
主控官极力反对6人保释
主控官洛曼副检察司在庭上极力反对6名被告保释。他指出,此案性质严重且属不可保释案件,涉及赎金数额庞大,高达800万令吉,且罪成后刑罚严峻,至少30年监禁及鞭刑,因此不建议法庭给予任何被告保释。
然而,辩方律师则提出反对,强调被告目前仅处于被控阶段,根据无罪推定原则,法庭应保有酌情权批准保释,让被告保外候审。
法官莎丽扎在聆听控辩双方陈词后,最终采纳控方意见,以案件性质严重为由,不批准所有被告保释,并择定9月11日为过堂日期。
警方迅速破案 肉票安全获救
据全国警察刑事罪案调查总监古玛26日证实,警方在7月17日凌晨1时30分接获肉票妻子(46岁)的投报后,迅速在24小时内展开行动,于沙亚南i-City地区某民宅成功救出肉票。
警方在行动中当场逮捕5名男子及1名女子,起获数类毒品、手机及干案工具。经深入调查,警方相信此案与贩毒集团有关,并进一步扣留了包括获救肉票、一名前警员及一名本地男子在内的3人协助调查。
古玛透露,警方在完成调查并将报告提呈律政署后,接获指示于27日正式提控6名嫌犯。另有涉及此案的两名男女嫌犯已转为控方证人,并在提高保释金的条件下获准保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