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校车闷死案 司机缺席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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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星期二(6月17日)在新山地庭过堂的马来西亚5岁男童张禹泽校车内闷死案,因涉案校车司机未出庭,法庭当庭发出逮捕令。

据悉,开庭后庭警曾在庭内外传唤被告姚志荣(57岁,译音),但他始终未现身。主控官莎米拉指出,被告、其代表律师及担保人均未出席庭审,遂请求法庭发出逮捕令,获审理法官仄旺再迪批准。

法官随后将案件展延至7月18日过堂,并指示被告必须出庭说明缺席理由。

该案原定于6月12日过堂,惟主控官努鲁莎菲卡当庭指出尚未取得相关文件,遂申请展期,获法庭批准延至6月17日。当日,被告姚志荣曾于上午出席聆审,并在得知案件展延后迅速离开法庭。

被告于今年5月7日在峇株巴辖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并获准以7000令吉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被告于4月30日早上8时至中午12时05分之间,在新山武吉英达花园一所幼儿园前,因疏忽照看张禹泽,致使男童被遗留在学生客货车内晕厥死亡,触犯《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根据上述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最高5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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