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狮城近七成跨性别者 遭遇职场霸凌

新加坡最近一项调查显示,该国约65%的变性人在职场中有过负面经历,包括遭骚扰和辱骂。其中,36%的人曾收到过关于他们的 “生活方式”、性取向、性别认同或性生活的不受欢迎的评论和问题。
这项题为 “衡量新加坡变性者和性别多元化群体的公众情绪和面临的挑战 ”的研究,由新加坡国立大学(NUS)进行。
调查于去年3月至8月间在新加坡对394名跨性别者,和407名顺性别者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于本星期一(2月3日)公布。
《南华早报》报道,新加坡上个月通过了一项针对工作场所歧视的法案,其中规定,被发现对年龄、国籍、性别、种族和残疾等受保护特征持有偏见的公司,可被法院勒令支付民事罚款,初犯最高罚款为5万新元(37130 美元),重犯最高罚款为25万新元。如果雇主是个人,初犯最高可被罚款1万新元,重犯最高可被罚款5万新元。
反职场歧视法未包跨性别者
新法将于2026年或2027年实施,比新加坡劳资政公平雇佣守则(TAFEP)更进一步。目前,如果雇主被发现不遵守指导方针,人力部可采取强制措施,如削减企业能够雇用外国人工作的准证。
在法案通过前的议会辩论中,来自执政党人民行动党和反对党工人党的国会议员,对新法的法律保护范围没有扩展到基于性取向或性别认同的个人提出了异议。
新国人力部长陈诗龙(Tan See Leng)解释说,该法案所涵盖的领域占向当局提出的投诉的95%,而TAFEP仍将对这些领域以外的投诉进行调解。
他强调,新国政府不会容忍任何形式的工作场所歧视,包括对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的歧视,此类案件将继续受到TAFEP的保护。
当被质疑为何跨性别者不受新法律保护而只受指导方针保护时,陈诗龙称当前的法案是一种审慎的做法,符合新加坡当今的社会规范,以及如何前进的问题。
超过五成跨性别者在学校遭霸凌
新国大的研究报告还发现,在405名顺性或非变性受访者中,85.9%的人同意或非常同意新加坡的反歧视法,应将性别认同作为一种受保护的特征。
同时,92.4%的受访者同意或非常同意公司不得因变性人的性别认同,而解雇其员工或拒绝其晋升或就业。
除了工作场所,研究还关注了跨性别者在学校中的待遇。研究发现,55.1%的受访者披露,在校期间曾遭受过辱骂,14.5%遭受过身体虐待,8.9% 遭受过性虐待。
新加坡国立大学苏瑞福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陈嘉骏(Rayner Tan)说,社会污名化和文化观念严重影响了新加坡跨性别者的生活。
“公众和政策制定者必须与这个长期被边缘化的群体接触,以促进理解和维护每个跨性别者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