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太短不能报案? 大马政府检讨穿着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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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通讯部长法米表示,政府首席秘书苏阿兹里将重新检讨现有的穿着指引,确保民众在前线政府机构办理事务时,不会因服装问题被拒之门外。

法米星期三(12月10日)在内阁会议后的记者会上指出,内阁认为,一些属于前线性质的服务,尤其涉及安全和医疗的单位,如警局等应豁免现行着装规定。

“首相安华的看法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因穿着问题而影响民众向警方报案。”

他指出,无论如何,政府首席秘书和官员们会研究此事,预计有关文告和新的通令会在不久后公布。

母女穿裤裙被阻报案

据媒体此前报道,一名华裔妇女日前与20余岁女儿从柔佛峇株巴辖驾车返回吉隆坡途中,在南北大道174.8公里处遭一辆由巫裔男子驾驶的轿车撞上,随后被指示到野新警局报案。

母女俩所穿的裤裙长度在膝盖上一点,因此被指不符合服装条规,警亭警员阻止两人进入警局。

母女俩随后在附近商场买长裤换上后再回到警局报案。

大马数码部长哥宾星强烈批评马六甲野新警区总部警员,以穿着不符合标准作业程序(SOP)的“裙裤”为由,拒绝一名车祸妇女进入警局报案的做法,并强调警方的首要职责是服务公众与维护安全。

哥宾星表示,警方应让民众能够顺利前往警局,为事故或其他事项报案,而不是设置阻碍。

另外,马六甲总警长祖凯里慕克提醒民众,在进入警局前须遵守服装指南,惟强调紧急事故则会酌情通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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