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上诉得直 居家服刑案发还高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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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上诉庭三司星期一(1月6日)以2比1的多数票,批准前首相纳吉就居家服刑的附加条款一事,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
此次裁决由上诉庭三司审理,主审法官为阿兹莎,陪审法官包括阿兹哈里及莫哈末菲鲁兹。
随著纳吉获得准令,这意味著此案将发还高庭审讯,而高庭则需聆听纳吉的申请理据。
现年71岁的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名成立,于2022年8月23日被判监禁12年并处罚款2.1亿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纳吉刑罚获得减半
特赦局于2023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期由12年减至6年,罚款金额由2.1亿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意味着,纳吉最早可于2028年8月23日出狱。
然而,纳吉于2023年4月1日向高庭提起司法检讨,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的特赦圣旨中的一项附录,要求允许其以居家拘留方式完成余下6年刑期。若该附加条款属实,纳吉将无需继续在监狱服刑。
高庭于去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相关司法审核申请。随后,纳吉向上诉庭提起上诉,寻求推翻高庭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纳吉长子莫哈末尼查于去年12月5日向法庭提交宣誓书,声称彭亨苏丹阿都拉陛下曾向他确认,特赦令中确有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的附加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