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代表律师:去函7造求证实特赦附录皆无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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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案未了结,其代表律师沙菲宜称,已致函至少7位相关的人士与机构,以寻求确认有关纳吉可居家服刑的御旨附录,但这些信函最终都石沉大海。

沙菲宜星期四(5月29日)在吉隆坡法庭召开记者会称,他所去函的7名人士及单位包括前总检察长特里鲁丁、内政部长、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监狱局总监、以及大马政府,还将副本传达给了大马首相与副首相。

他认为,若这份御旨附录确实不存在,那上述人士与机构大可回信说明,无需避而不谈。

早前报道,现年71岁的前首相纳吉,因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于2022年8月23日获判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法庭7月审理特赦附录上诉案

然而,同年4月1日,纳吉入禀高庭申请司法审核,声称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在下达特赦令时,还允准其以居家服刑的方式服完剩余的6年刑期。

他寻求法庭谕令政府等七造,说明这份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御旨附录究竟存在与否,同时要求政府让他以居家方式服完剩余刑期。

大马高庭于同年7月驳回了纳吉的准令申请,但上诉庭在今年1月裁定,批准纳吉的上诉申请,谕令吉隆坡高庭需聆讯有关司法审核。

然而,联邦法院于4月批准总检察署提出上诉,并择定7月1日与2日聆审有关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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