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再遇阻 法庭批准检察署上诉

马来西亚联邦法院星期一(4月28日)批准总检察署发出上诉准令,针对前首相纳吉要求证实是否存在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案,做出上诉申请。
以马来亚大法官哈丝娜为首的法院三司是于3月24日,聆审总检察长为寻求推翻上诉庭,早前裁决纳吉可要求政府证实是否存在有关居家服刑的附加谕令案,而要求获得上诉准令的申请后,一致作出上述裁决。另2名法官是扎峇丽雅和哈妮峇。
三司当时是聆听莫哈末杜苏基和纳吉的代表律师沙菲宜陈词后,择定于星期一下判。三司裁定,总检察长为这项申请提出的法律问题,符合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条文的门槛,因此向总检察长发出上诉准令。
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4年4月提出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7答辩人。
纳吉要求一项庭令,以强制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著这项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申请人也寻求另一项庭令,也就是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它,并将申请人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馀的刑期。
纳吉是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在2024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著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其后,纳吉代表律师声称前任国家元首在卸任前所作出的特赦中,存在一份附加谕令,允许纳吉居家服刑,然而大马政府则称该未见过相关谕令,令附加谕令是否存在事上演“罗生门”,并触发接下来的系列司法攻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