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 联邦法院明日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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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将于4月28日(星期一)就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纳吉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案,所提出的上诉申请作出裁决。

以马来亚首席大法官哈斯娜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将在星期一早上9时作出裁决。

另外两名法官分别是联邦法院法官查芭丽雅和哈妮巴。联邦法院在4月16日批准纳吉明日出庭聆听裁决。

上诉庭今年1月6日,以二比一多数票,批准纳吉就其居家服刑附加谕令所提出的司法检讨上诉申请,并将案件交回吉隆坡高庭审理。

现年71岁的纳吉于2024年4月提出司法复核准令申请,并将内政部长、监狱局总监、总检察长、吉隆坡、纳闽和布城联邦直辖区特赦局、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首相署法律事务组总监,以及大马政府,列为第一至第七答辩人。

纳吉要求一项庭令,以强制所有答辩人或其中一人回应和核实是否存在这项志期2024年1月29日的附加谕令。

申请人也寻求另一项庭令,即如果此附加谕令存在,所有或其中一名答辩人必须马上执行,并将申请人由加影监狱转移至其位于吉隆坡的住家,以通过居家服刑方式完成剩馀的刑期。

纳吉于2022年8月23日因被判挪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罪成,监禁12年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目前正在加影监狱服刑。

特赦局于去年2月2日宣布,纳吉的刑罚获得减半,即监禁12年减至6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减至5000万令吉,这也意味着纳吉最快可在2028年8月23日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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