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C 2700万新案暂获释 纳吉因旧案仍须服刑

马来西亚高等法院星期五(6月20日)宣判,前首相纳吉在SRC国际公司2700万令吉洗钱案中获得“释放但不等于无罪”(DNAA)裁决。尽管如此,鉴于其已在相关案件中被定罪,纳吉仍须继续服刑。
高庭未审即裁DNAA
该案自2019年进入司法程序,至今已逾6年,仍未正式开审。高庭法官慕尼安迪在裁决中指出,该案长期处于未审理状态,程序已遭滥用。虽然宣判被告DNAA,但此举并未对检方构成实质性损害,日后仍可在准备充分后重新提控。
纳吉于2019年2月3日被控3项洗钱罪名,否认透过“AmprivateBanking”账户接收2700万令吉非法资金。他被指于2014年7月8日,在吉隆坡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集团大厦,违反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监禁5年、罚款500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案件最初由地庭审理,后应控方要求,于2019年3月13日移交高庭。但至今尚未开庭,检方亦未完成所需文件及证人书面证词的准备。辩护律师沙菲宜以保障审讯公正为由,建议法院作出DNAA裁决,待控方准备就绪后再行起诉。法官最终采纳建议,于星期五(6月20日)作出有关裁定。
7项罪成刑期未完
值得注意的是,纳吉在SRC国际公司相关案件中,仍背负7项洗钱罪成的判决。联邦法院于2022年8月23日维持高庭原判,裁定他7项挪用SRC公司资金罪名成立,判处12年监禁及罚款2亿1000万令吉;若未缴清罚款,需额外服刑5年。
纳吉已自2022年8月23日起在加影监狱服刑,成为马来西亚首位因刑事罪名成立而入狱的前首相。他于2022年9月2日申请特赦获准,刑期减半至6年,罚款则减至5000万令吉。若未缴交该笔罚款,出狱日期将延后一年至2029年8月23日。
此外,他在2023年7月31日曾向总检察署呈交陈情书,要求撤销起诉,但已于2024年6月11日遭驳回。
目前,纳吉虽在2700万令吉洗钱案中获“无事省释”,但因其他定罪未变,其服刑状态不受影响。
另据资料显示,纳吉与财政部前秘书长依万瑟里加亦在2023年11月因涉及6项共逾66亿令吉的公款刑事失信案,被高庭批准无事省释。该案同样因控方未能及时完成文件移交工作而未能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