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兰五点声明 反驳总检察署“尝试接触”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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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马来西亚总检察署称增尝试联络赵明福家属,但赵明福胞妹赵丽兰发表声明,称总检察署从未尝试联系赵家。

赵丽兰星期二(7月22日)代表家属发表文告,针对总检察署“曾尝试联络赵家”一事,做出5点声明:

(一)赵家从未亲自收到总检察署的电话或拜访,何来“尝试联络死者家属”?

(二)赵丽兰首次知道总检察署的“无进一步行动”(NFA)解释信,是6月3日从赵家代表律师蓝卡巴星处获得总检察署的电子档。

(三)6月5日,赵丽兰与父母于蓝卡巴星律师楼会见蓝卡巴星和张念群,取得总检察署的实体信函。会面后,该信函已由蓝卡巴星归档。

(四)即使总检察长所谓“tidak menerima”可能意味赵家不接受解释(tidak menerima penjelasan),而非不接收总检察署的信函(tidak menerima surat), 但是总检察长的整体发言极具误导性,伤害赵家,我们必须给予驳斥。

(五)我们再次强调,没有充足的证据,无法达致提控的标准,原因是警察拒绝以他杀角度调查,坚持以自杀方向调查。

她还说,总检察长允许赵明福被人致死于反贪会扣留所,却无人被追究责任,这才是国家法治最大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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