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少年杀人案宣判 2被告判无期及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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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初中生涉嫌杀害同学并掩埋尸体案,星期一(12月30日)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其中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2年,而另一名被告则未受到刑事处罚。

据官方媒体新华社等报道,今年3月上旬,邯郸市发生了一起初中生涉嫌谋杀并埋尸的案件。13岁的受害者王子耀在遇害后,其尸体被埋在一处蔬菜大棚中,面部遭受重击,难以辨认。

央视新闻此前援引河北邯郸肥乡区警方的消息,经过连续侦查,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行为。为了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的大棚内挖掘,3月9日案发前挖了一次,案发当天又挖了一次。涉嫌犯罪的名少年在作案后表现得若无其事,有的回家后继续玩游戏,有的第二天照常上学。

由于受害者王子耀和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且都是父母不在身边的农村“留守儿童”,这起案件引发了中国社会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和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问题的深入讨论。

根据中国刑法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死刑,但对于已满12岁、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如果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特别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应当负刑事责任,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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