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家暴条文惹议 夫打妻未骨折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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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塔利班政府近期颁布新刑法典,条款被指把家庭暴力合法化,容许丈夫可以随意殴打妻子,只要暴力行为未造成骨折或开放性伤口。即使能够证明造成严重伤害,最高刑罚也仅为15天监禁。

《每日电讯报》报道,这份60页的新刑法典由塔利班组织最高领导人阿洪扎达(Hibatullah Akhundzada)签署,分发至阿富汗各地法院。新法将殴打配偶的行为归类为“ta’zir”,即酌情处罚,而非刑事犯罪。

试图逃离家暴女性或“踩坑”

女性在遭丈夫殴打后,若要提出控诉,女方必须亲自向男性法官展示伤口,且必须全程蒙面,并由男性监护人陪同。

在大多数家庭暴力案件中,监护人往往是实施殴打的丈夫。这样的法律条文被指令受害者几乎无法达到起诉门槛。

对于试图逃离的女性来说,法律又有另一重陷阱。新法第34条规定,未经丈夫许可返回娘家的妇女,即使是为逃避暴力,也将面临最高3个月监禁,且收留她的亲属也面临相同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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