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兆福:内阁原则同意修法 车祸受害者将获赔偿
立即订阅亚视新闻 YouTube,即时掌握时事发展。
小
中
大
大马交通部长陆兆福星期五(7月17日)在交通部记者会上说,内阁已于星期三(7月15日)原则同意修订《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要求犯下严重交通罪行的肇事者向事故受害者或其继承人支付赔偿金;肇事者除了面对监禁、罚款、吊销驾驶资格等刑罚,也须为其行为对受害者与家属造成的影响承担责任。
“无论是酒驾与毒驾,或是非法飙车,这些都会纳入其中。”
金额交由法庭裁定
他指出,政府不会直接制定具体赔偿金额,法庭将根据每宗案件的事实与具体情况裁定,考量因素包括违规严重程度、造成的伤害或死亡情况、受害者或家属承受的损失,以及肇事者的支付能力。
他说:“拟议中的赔偿机制,不会影响受害者或家属依据现有法律途径,提出保险索赔或展开民事诉讼的权利。”
陆兆福说,交通部将先与各利益相关者接触交流,了解具体情况与潜在问题,再拟定法案草案。他说:“待法案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与二读之后,我将提议成立一个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以详细讨论这项法案。”
他强调,法律不具追溯效力,法案未来即使生效,也只适用于新案件。
陆兆福强调,内阁原则同意上述建议后,交通部将启动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的立法程序,全面研究相关机制细节,确保修法内容公平有效。“相关修法建议完成后,将再次提呈内阁审议,并进一步提交国会审议。”
同步完善扣分机制
陆兆福说,交通部也将完善交通违规扣分制度,作为识别及管控高风险驾驶者与重复违规者的预防机制。他说:“相关措施包括完善扣分通知程序、建立更明确的申诉及行政复核机制、以及在相关违规行为未被证实或最终未被判罪的情况下,调整或取消相关扣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