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夺命大火 舆论指政府部门互相卸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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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调查香港宏福苑夺命大火的独立委员会于星期三(4月22日)继续举行听证会,由消防处高层作供,但相关证词迅速引发媒体与市民强烈反应,舆论开始将这场大火的发生与政府部门互相卸责联系起来。

位于新界大埔的宏福苑共有7幢大楼。去年11月26日,该屋苑发生大火,其中6幢被焚,造成168人死亡,是1948年以来香港伤亡最惨重的火灾。事发时,宏福苑正进行维修,并被棚网覆盖。

大火发生后,香港行政长官李家超委任独立委员会调查起火原因及相关问题,以找出预防措施。

自3月20日起,委员会展开听证会,昨日为第17场,由消防处多名高层作供。

近期听证会主要聚焦各政府部门在防火职责上的分工情况。

消防处高层证词引公众不满

综合本地媒体报道,在听证会上,杜淦堃向助理消防处长翁锦雄指出,宏福苑发生火灾前,曾有居民向消防处投诉屋苑存在多项消防风险,但最终未获跟进。

翁锦雄回应称,屋苑后楼梯“生口”(为方便维修,将后楼梯窗口改为可供工人出入的开放通道)、工人吸烟、棚网易燃及发泡胶封窗等问题,属房屋局、劳工处及屋宇署职权范围,与消防处无关。

不过,他承认消防处在接获投诉后,未有转交其他部门跟进,做法“并不理想”。

杜淦堃则指出,各政府部门否认责任,已形成“监管真空”。

消防处高层的相关证词亦引发公众不满,手机社交平台上迅速流传翁锦雄的发言,不少网民留言批评政府部门“互相卸责”。

香港《明报》星期四(4月23日)发表社评指出,在消防处高层作证后,外界才得知,许多火警风险问题原来并不属于消防处职责范围,其负责内容仅限火警警报系统、洒水系统及消防喉等“主动消防装置”。

社评指出,在灾难发生前,宏福苑居民投诉的发泡胶封窗及棚网等问题,均不属消防处“负责范围”,而相关部门亦未将投诉转交其他单位处理;更讽刺的是,各部门所谓“分工”似乎缺乏明确文件依据。

社评写道:“政府部门分工,理应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市民,最终却变成彼此卸责的护身符,市民求助如坠迷宫,只觉投诉无门。这种官僚作风,何谈以民为本。”

《香港经济日报》亦发表社评指出:“连日证供揭示一系列触目惊心的问题:逃生通道被擅自拆窗开‘生口’、易燃发泡胶被用作封窗材料、消防设施长期关闭、易燃物阻塞通道。

连普通居民都能察觉的火灾隐患,竟没有任何政府部门承认属其管辖范围。”

社评直言:“部门之间互相‘交波’(推卸责任),居民投诉无门,最终酿成夺命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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