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总统可入罪 印尼新法被指威胁人权
印尼新刑法典于1月2日正式生效后,引发国内外广泛争议。多名活动人士指出,新法将婚外性行为及侮辱国家领导人列为刑事犯罪,可能侵蚀公民权利,并赋予执法机构过于广泛的权力,缺乏有效监督。
这部取代荷兰殖民时期刑法体系的新法典,最早于3年前由时任总统佐科威签署通过。印尼政府强调,此举并非限制言论或个人自由。
不过,以学生为主的社会运动团体正持续反对这项全面改革,部分团体已向国家最高法院提出诉讼。印尼宪法法院已于上星期五(1月9日)开始审理首批针对新刑法典的诉讼案件。
严重削弱公民自由
国际特赦组织印尼分部执行主任乌斯曼指出,新法对人权构成“严重威胁”。他向法新社表示,刑事定罪范围不断扩大,可能削弱公民自由,并使嫌疑人及弱势群体的权利更容易被忽视。
新法典将婚外性行为列为犯罪,最高可判处1年监禁;未婚同居者亦可能面临最高6个月监禁。由于印尼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有关条文亦被外界解读为实质上将同性关系刑事化。为回应社会疑虑,法律部长苏普拉特曼表示,相关案件仅限配偶、父母或子女提出检举,其他人士无权举报。
另一项争议条款涉及对总统或副总统的侮辱或诽谤行为,最高刑罚为3年监禁。尽管法律规定须由当事人亲自提告,活动人士仍担忧有关条文将对公共监督和政治批评形成寒蝉效应。
法律事务副部长爱德华强调,法律并未禁止公众对政府或领导人的合理批评。他于上星期一(1月5日)表示:“批评与侮辱是不同概念,本条文并非限制言论自由。”总统普拉博沃亦公开回应争议,称自己“感谢批评”。他表示,社会的指正有助于政府自我修正。
过度给予警方权限
与此同时,作为新刑法实施配套的《刑事诉讼法》亦引发担忧。人权观察组织印尼研究员安德烈亚斯指出,新程序法显著扩大警方在搜查、扣押及逮捕方面的权限,且监督机制不足。
根据新规,调查人员可自行判断“紧急情况”,在未取得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进行搜查及扣押证据。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律师伊夫蒂塔萨里警告,这种高度自由裁量权,可能增加滥权与腐败风险。她指出,若嫌疑人在调查期间不配合,当局亦可实施拘留,相关机制恐加剧程序不公,并对印尼民主发展构成挑战。
活动人士警告,新法可能使印尼在苏哈多威权统治结束后建立的民主制度出现倒退。乌斯曼更呼吁政府废除该刑法典,形容这是“印尼法治与人权保障的低谷”。
法律事务副部长爱德华则以案件仍在审理为由,拒绝进一步回应相关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