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保外就医? 港惩教署长:无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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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惩教署署长黄国兴表示,香港法律没有“保外就医”的安排,“在囚者须完成服刑才可离开监狱”。黄国兴这番谈话似打破外界对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申请“保外就医”的期待。
黎智英因为触犯港区国安法,本月初遭香港高等法院重判20年,外界关注黎智英能否以中国大陆的“保外就医”模式,申请离开监狱并前往国外。
黄国兴星期一(2月23日)就此向媒体说,香港法律不存在“保外就医”安排,“在囚者须完成服刑才可离开监狱”,除非按照法律规定获减刑或提早释放。
他并说,黎智英在药物治疗和观察之下,目前身体状况稳定;医护人员对在囚人士提供24小时医护服务,如有需要,医生会把个案转至公立医院专科医生跟进。
他说,香港的医疗水准在全世界享有盛名,对所有在囚者一视同仁,提供一切必要的医疗服务,相关安排完全适用于黎智英,黎智英接受的医疗服务与其他在囚人士没有分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