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不卖就禁”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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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参议院与众议院日前迅速表决通过一项对外援助法案。除了为乌克兰、以色列和台湾提供了资金,此法案也涉及强制字节跳动剥离旗下的TikTok在美国业务,经由总统拜登签署成为法律。在相关的条款中,字节跳动需在270天内,剥离其美国业务(售卖), 否则将面临美国全国禁令,也就是“不卖就禁”。如果拜登确定出售的安排有进展,他还可行使一次延长期限90天的权力。

美国的立法与行政此次联手,通过一揽子计划针对TikTok,取得初步胜利,但TikTok表明此法律违宪(包括言论自由的第一修正案),而为了捍卫其在美国的业务,因此会通过法庭和司法讨公道。

美国立法者及政府要对付TikTok的理由是,TikTok的母公司字节跳动为中国共产党服务,将美国用户的数据输送给中共,因此威胁到美国安全。使用这款应用软件,除了被用来收集情报,也可成为中国的宣传工具,影响美国人观点想法。

字节跳动宁愿关闭TikTok在美国的业务,也不愿出售。(图:美联社)

TikTok宁撤不卖

从一个角度来看,不管是拜登还是支持上述法案的议员,似乎是对美国人勇于接受挑战勇于创新的文化缺乏信心。

他们可能已经不再相信,美国本土企业特别是社媒公司与以往一样,能够在面对像TikTok这样的外国企业的竞争时脱颖而出,因此希望通过立法与行政的手段,迫使字节跳动放弃TikTok在美国的市场或者让TikTok被禁。字节跳动多次表明会做出最坏的打算,宁愿撤出美国市场也不卖。

根据报导,TikTok在字节跳动总收入与每日活跃用户中所占的分额很小,弃之不怎么可惜。

按美国人的精明,美企要收购TikTok,不能不包括TikTok运营所依赖的推荐算法,而这推荐算法,是字节跳动的整体运营的核心,还是中国要保护的技术。

如果美国真的“关切”中国和数据隐私,就应当推动适用于所有社交媒体公司的立法,而不仅仅只是针对TikTok。(图:美联社)

换句话说,美国科技企业无法像多年来通过收购较小型的企业,排除潜在对手以壮大自己加强优势的方式“吞下”TikTok,因此需要借用政府与立法议会拔刀相助。

以国家安全理由对付TikTok并没有说服力。美国政府到目前为止,似乎并不担心TikTok以外的其他社交媒体平台滥用用户数据,面子书等公司收集、存储和分享用户的数据,也从未将这种活动视为“国家安全威胁”,也从未制定过数据保护措施。

诚如电子前沿基金会(EFF)的格林(David Greene)所言,如果美国真的“关切”中国和数据隐私,就应当推动适用于所有社交媒体公司的立法,而不仅仅只是针对TikTok。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大国搞情报收集,不管是公开的还是隐蔽的,是外交任务的一部分,也是国际关系的常态,为的是要“知己知彼”。美国把TikTok提升到威胁国家安全的层次,投诉中国居心不良,透露了一个讯息:以“民主自由”为代表的美国与以“专制压迫”为代表的中国,技术竞争几乎已经是不相伯仲,彼此都知道网络技术在“谍战”中的作用及对国家安全的冲击。

持平而论,即使在承平时期,中国可以在更大的程度上“指导”中国企业,以国家意志为重,这是美国所不具备的优势。美国企业最需满足的是股东的利益,战时才有可能“为国服务”。

所以,TikTok可为中国提供可能损害美国利益的数据,确是可能发生,但这不意味着美国企业营利为上,不会威胁到美国的国家安全。

根据最新报导,微软在营收、市场份额、技术与产品的领导力,都是当之无愧的网络安全龙头,也是美国政府高度依赖的科技企业。与此同时,微软已经成为网络安全行业的“公敌”,同时被看作是美国国家关键基础设施的最大的一头拦路虎。

美国参议员罗恩怀登(Ron Wyden)指出,美国政府对微软的依赖已为美国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表面上是因为微软的疏忽导致美国政府系统多次被外国骇客攻击,实际上,美国政府被困在了微软的产品中。

声明:本文乃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

章龙炎

章龙炎是大马新闻资讯学院(AKIT)研究员。主要研究兴趣:马来西亚政治、政治文化、海外华人和政治传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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